兰州认房不认贷最新消息(政策文件查询)
导语 兰州市最新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原文详见全文!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自2023年9月11日起: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落实好新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全面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认贷”政策措施,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兰州市范围内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首付比例:个人通过商业银行和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20%,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信息来源:兰州市人民政府(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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