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兰州市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导语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省建设厅的安排部署,积极出台了一系列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阶段性支持政策,提取政策详见全文!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解读
为了让广大缴存人更好地了解本次阶段性支持政策的调整内容,掌握办理条件和方式,方便快捷地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政策调整情况详细解读如下:
一、新增的两项提取情形
(一)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缴存人当前年度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且在本中心无应偿还的公积金贷款,本人或配偶有住房但不符合购房提取条件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该房屋的其他住房消费。
1、提取范围:可同时提取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申请资料:身份证明(线上业务通过人脸识别验证的不再提供)。
3、提取时限:每年度提取一次。
4、提取额度:每人每年最高提取额为10000元。
(二)本市城镇老旧小区更新改造提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有关规定,纳入本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清单库,包括公共上下水立管改造、个人出资更换属于个人权属的设施设备(窗户、供热管道和设备、供电线路、供水管道、排水管道)且已支付建设改造(安装)费用的权利人,且在本中心不存在应偿还的公积金贷款,可因此提取住房公积金。
1.提取范围:纳入本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清单库的房屋产权人,可同时提取本人和配偶以及产权人的父母和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2.提取要件: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城镇老旧小区更新改造个人支付费用的发票;《不动产权证书》在配偶名下的,还须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明、结婚证;《不动产权证书》在产权人的父母、子女名下的,还须提供父(母)、子(女)身份证明、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出生医学证明》。
3.提取时限:以城镇老旧小区更新改造项目费用发票日期为准,三年内可以提取,且只能提取一次。
4.提取额度:本人和配偶以及产权人父母和子女的提取额合并计算,同一套住房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城镇老旧小区更新改造费用个人自付金额,且最高不超过30000元。
——新增提取情形的其他规定:新增两项提取情形每年度只能选择一种情形办理,且同一年度内不能与其他提取情形叠加提取。
二、优化现有提取政策方面
(一)扩大购买自住住房提取范围。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范围放宽至“可同时提取购房人本人和配偶以及购房人的父母和子女的住房公积金”,且不区分购房地是否为本地。办理提取业务时的申请资料相应增加“所购房屋在父(母)、子(女)名下的,还须提供父(母)、子(女)身份证明、证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或户籍登记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证明资料中未明确登记正确姓名和身份证号的不予办理”。
(二)延长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时限。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时限调整为“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五年内每年度可提取一次,分别可提取五次”。判定购房时间的规则与原规定一致,提取时限延长至五年,也不区分购房地是否为本地。
(三)延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提取时限。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结清提取时限调整为“贷款全部还清之日起两年内每年度可提取一次,最多提取两次”。
(四)支持跨区域通勤租房提取。缴存人本人或配偶在本市有住房,不符合购房提取条件,但因住房所在地与本人工作地分别在主城四区和远郊区县,或分别在不同远郊区县,通勤距离较远需要在工作地租房自住的,可按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参照“在本市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外的其他住房”规定,提供无房证明,与单位地址核验后给予办理。
——注意:1.住房所在地以房屋预售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地址为准;工作地以缴存单位注册地址为准。
2.主城四区是指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远郊区县是指除主城四区之外的其他区、县。
三、进一步加强提取业务风险防控工作,严防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
(一)调整异地购房提取时限: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限调整为“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满6个月以上方可办理提取,且分别在五年内每年度可提取一次,分别可提取五次。”
(二)例外情况: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受满6个月以上方可办理提取的时间限制:
1.异地购房已办理住房贷款的,按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情形办理提取业务。
2.购房人本人或配偶以及双方父母、子女具有购房地户籍,或在购房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出具户口簿、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后可办理提取业务。
四、办理方式及时间
(一)办理方式: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人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持申请资料前往各分支机构业务大厅现场办理,也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兰州公积金”线上办理。
(二)办理时间:窗口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00-17:00;线上办理时间:除信息系统维护时间外全天受理。
五、本次阶段性支持政策实施时间
本阶段性支持政策自2025年4月7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4月6日。
来源: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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