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和顺乐居限价商品房申请配售最新情况

导语 房子一直牵动着很多人的心,2018和顺乐居限价商品房申请配售最新情况如下,恭喜你们获得限价房资格。

和顺乐居限价商品房4号、7号楼具备预售条件,已于2018年7月9日启动首次配售。根据《关于规范限价商品房销售管理的实施意见》(兰房字【2018】220号)规定,现将配售事宜再次公告如下:

一、房源信息

  二、资格申请

  (一)申请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销售完毕。

  (二)申请范围

  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辖区内城镇户籍人口。

  (三)申请地点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城关区房产管理局:城关区雁南路2268号(城关区政府雁滩安居小区院内房产局1楼)

  七里河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七里河区西津东路498号(七里河区政府院内大门正对面大楼3楼305室)

  安宁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宁区安宁东路484号(安宁区住建局3楼301室)

  西固区房产管理局:西固区桃园小区东大门(公园路201号2楼205室)

  (四)申请条件

  申请购买和顺乐居限价商品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家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近郊四区常住城镇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

  2、申请家庭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3.4平方米;

  3、单身提出申请的,必须年满25周岁。

  (五)提交材料(查看原件、留存2份复印件)

  1、《兰州市城镇居民购买限价商品房资格登记表》(现场领取填写);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薄;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婚姻证明;

  4、住房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公有房租赁证;租赁他人住房的提供租赁房屋所在地区或单位的入户调查证明)。

  (六)受理审核

  1、申请。两种申请方式(线下或线上):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递交申请资料。

(2)、登录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http://www.lzfc.gov.cn/),点击右下角“在线服务”栏目中的“保障房资格申请”,进行用户注册登录后,可在线提交申请。

点击在线服务栏目中的保障房资格申请,进行用户注册登录后,在线提交申请。(线上申请之后,申请人必须向户籍所在地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递交申请资料,以便核查。)

  2、初审。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通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入户调查、信函索证等途径对申请家庭住房情况进行核查。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复审;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通知申请人。

  3、复审。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公示,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确认准购资格;不符合条件的,将申请资料退回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三、配售程序

按照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持身份证到项目现场,根据意愿选定住房。选房后10日内缴纳购房首付款,与甘肃光达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限价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相关购房手续。逾期未办理购房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权属规定

  限价商品房在配售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出售限价商品房后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限价商品房《不动产权证》由开发单位负责统一办理。登记机关在《不动产权证》注明“限价商品房”字样。

  五、咨询电话

  城关区房产管理局             电话:8519965

  七里河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电话:2662189

  安宁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7679346

  西固区房产管理局             电话:7532958

  和顺乐居限价商品房销售中心       电话:8383111

兰州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经济适用房管理处:

(城关区通渭路1号兰州房地产大厦1424室) 电话:4607685

  申请入口: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兰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买房】可获兰州购房政策、购房补贴申请方式、购买商品房/二手房贷款指南、申请条件、所需材料等。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