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最新)

导语 兰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启动配售。本次共配售2个项目256套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详见全文。

  兰州市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常住城镇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

  2、申请家庭(人)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1.66平方米;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5277元。

  未婚及婚后离异、丧偶的申请人年龄应当在25周岁以上。

  正在或已经申请公租房或已经申请单位集资房和认购限价商品房的家庭,不得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市发改委批复的除外,不含楼层、朝向差价):为建设单位预定价格。配售时每套先收取15万元首付款,余款按双方合同约定支付。最终销售基准价格由市发改物价部门核定,待价格核定后依据核定价格进行结算。

  信息来源: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点击查看

  >>兰州市2023年第二批经济适用住房配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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