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本地宝APP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延续执行阶段性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

导语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最新调整,延续执行《关于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兰住金〔2025〕13 号)政策规定,优化部分提取政策: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延续执行阶段性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

  一、延续执行《关于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兰住金〔2025〕13 号)政策规定,延续期限为 1 年。

  二、优化部分提取政策

  (一)其他住房消费提取

  1.提取时限由“每年可提取 1 次”调整为“可以一次性提取也可分次提取”,不再限制当年提取次数。

  2.提取额度由“每人每年最高提取额为 10000 元”提高为“每人每年最高提取额为 20000 元”。

  3.取消部分提取限制:因“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当年是否有提取记录的限制,且提取后当年仍可以其他情形继续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在本中心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只能冲还本笔贷款,不能因“其他住房消费”提取。

  (二)本市城镇老旧小区更新改造提取

  1.提取要件:取消要件资料中的“老旧小区更新改造个人支付费用的发票”,申请提取业务时仅须提取人提供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如《不动产权证书》在他人名下的,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2.提取时限:“以城镇老旧小区更新改造项目费用发票日期为准,三年内可以提取,且只能提取一次”调整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 号)有关规定,自 2021 年起纳入兰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清单库的住房均可提取,阶段性提取政策执行期间每人每年可提取 1 次”(兰州市老旧小区改造清单库以住建局提供的清册为准)。

  3.提取额度:将“同一套住房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城镇老旧小区更新改造费用个人自付金额,且最高不超过 30000 元”调整为“同一套住房累计提取额最高不超过 50000 元”。

  (三)购房提取将购房产生的税款(包括增值税和契税等税款)计入购房总价,同一套房屋累计最高提取额提高为不超过购房总价和税款的合计金额。

  (四)偿还住房贷款提取

  提取范围由“借款人本人和配偶”调整为“借款人本人、配偶以及借款人的父母、子女”;提取额度由“提取人和配偶的提取额合并计算,同一笔贷款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总额” 相应调整为“借款人本人、配偶以及借款人父母、子女的提取额合并计算,同一笔贷款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总额”。

  本通知自6年4月7日开始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4月6日

  来源: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兰州本地宝】公众号,在聊天框发送【公积金提取】,即可获取兰州市公积金提取线上办理入口、办理指南、线下办理地址、办理要求材料、提取相关条件等。

栏目导航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