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兰州市西固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意见

导语 兰州市西固区小学招生方案于6月12日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0日前完成。最新招生政策详见全文。

  根据《兰州市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兰教发〔2025〕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本区今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领导

  小学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初中招生工作由市、区教育局联合统一组织实施。

  二、招生条件

  (一)小学阶段

  凡年满六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西固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持有西固区居住证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必须依法注册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二)初中阶段

  凡西固区2025 届小学毕业生、在外地就读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及需到我区升学的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均可免试升入本区初中学校。

  三、招生原则

  2025年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继续坚持免试就近、全纳平等、阳光招生原则。

  四、招生时间

  (一)小学阶段

  我区小学招生方案于6月12日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20日前完成。

  (二)初中阶段

  我区初中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兰州市2025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兰教发〔2025〕33号)文件规定时间组织实施。

  五、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

  1.招生时间:全区小学招生统一时间为7月1日--20日。各小学6月下旬在校门口公示网上注册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招生条件、招生片区、准备资料、咨询电话等信息。各小学要设置专门办事窗口,宣传、解释招生政策,接待群众来访,确保本校服务片区内的所有适龄儿童公平接受义务教育。

  2.招生方式:2025年西固区采取网上报名加现场验证方式进行招生录取。学生报名统一通过甘肃政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服务区)或“甘快办”APP进行报名,实施公安、住建、教育等部门联动的网络报名审核机制。报名学校根据孩子户籍和监护人房产实际确定学校。

  3.招生顺序:各学校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监护人房产情况,依据“人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片区内按招生类别顺次录取入学,确保适龄儿童公平公正接受义务教育。学位过于紧张的学校,如果同一类别无法全部容纳,则按适龄儿童成为该类别的时间先后排序入学。因学校招生计划已满无法接纳的学生,由区教育局和学校根据招生类别、排序情况等,调配到其它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第一顺序:A类有房有户儿童。指适龄儿童户籍在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户主和户籍所在房产所有人均为监护人。

  第二顺序:B类有户无房第一类(个人家庭户口)儿童。指适龄儿童户籍随监护人在片区内祖辈(三代以内)户籍上,户主和户籍所在房产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祖辈(三代以内),且父母在兰州市城市四区无房产。需提供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第三顺序:C类有房无户儿童。指适龄儿童监护人在片区有房产,入学儿童户籍在西固区但不在片区房产上。

  第四顺序:D类有证有房儿童。指监护人持有西固区居住证,片区内房产为监护人所有。

  第五顺序:E类学校撤并及西固户籍进城务工儿童。指因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农村小学撤并,监护人在我区城区务工且城区无房。还需提供: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开具的监护人在我区城区务工证明,并加盖村委会公章。监护人已在城区购房的,按C类购房所在片内学校报名入学。

  第六顺序:F类有户无房第二类(公共集体户口、空挂户)儿童。指适龄儿童户籍在学校片区内(公共集体户口、空挂户),但监护人城市四区无房,暂时租住在片区内。需提供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

  第七顺序:G类有证租房儿童。指监护人持有西固区居住证,居住证所在位置和所租房屋在学校片区内,需提供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

  第八顺序:H类其他类儿童。不属于上述类别,但仍申请在西固区入学的儿童。

  4.兰炼一中附属实验学校一年级招生:4个班招生计划用于统筹解决兰炼一小(福利二小)、兰炼二小和福利三小未被录取的学生,剩余计划面向区内其他学生招生。具有西固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可在6月24日至26日申请网上报名。当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则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采取100%招生计划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可继续填报片区内学校。

  5.招生要求:(1)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病历,报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备案。延缓期满后,应及时入学。(2)适龄儿童报名上传至招生系统的各项材料应真实有效。今年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入学一件事系统与省公安厅和自然资源局已对接,可核查入学儿童和户主户籍信息,以及监护人房产信息。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取消本片区入学资格,由区教育局直接调配到其它有学位的学校入学。对持有伪造或虚假入学资料仍滋事的家长,以系统中上传的虚假信息照片为线索,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二十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移交公安部门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相关责任。(3)各校通过政策性保障招收的入学学生,要将享受政策的依据、相关证明材料等报区教育局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4)要求辖区所有学校(含市属小学和农村小学)都必须通过招生系统进行招生。对个别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家长,学校可视具体情况代报,但鼓励家长自己操作。

  6.相关说明:(1)各学校招生按招生顺序依次招生(A,B,C,D,E,F,G,H),按顺序招满后,未招收的学生由学校和区教育局按相关政策统筹安排,不服从调配的随迁子女视作自动放弃在西固区公办学校入学机会,回户籍地就读。(2)所有入学儿童必须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7月5日后不再接受网上报名,未参加网上报名的学生登记后在8月底开学前调配入学。(3)农村各校仍按原片区招生。(4)落实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情况除外)的政策。后台审核系统可自动比对,核查学位是否占用。(5)监护人无房产证仅持购房合同的,须同时出具购房机打发票原件和兰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发票购房人名称与购房合同房产所有人必须一致。私下交易的购房合同,不予认可。(6)正在建设中的小区,已入住的(指已办理入住手续的),片区内学校可根据学位情况排序解决入学。未入住的,在实际居住地片区报名入学。正在建设中的小区,不列入划片招生范围,待建成后统筹划片。

  7.落实“教育入学一件事”。今年兰州市各县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全部纳入“甘肃智慧教育平台中小学入学招生系统”进行,推进公安、住建、教育等部门联动的网络报名审核机制,优化入学流程、精简证明材料,实现报名、材料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根据需要在学校设置线下办理站点,进行现场政策解答、材料审核、填报指导等工作,明确入学需要提交的材料内容和具体要求。适龄儿童监护人可使用自己的身份证信息注册登录甘肃省政务服务网或甘快办APP,根据系统提示提交相关信息,完成报名。在规定的时间内学校审核、录取后反馈结果。

  (二)特殊群体招生

  1.全力保障来兰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需提供居住证、原籍户口簿及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监护人在2025年7月1日前尚未领取到居住证,仅持有居住证领取凭证或暂住登记凭证的随迁子女不能在西固区申请入学,建议回原籍入学,待居住证办理好后,再办理转学手续。

  2.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持有残疾证的残疾儿童建议到临洮街学校特教班入学,或者到片区内普通小学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歧视或拒收。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适龄儿童,要开展送教上门服务,严防因残失学辍学。

  3.落实各类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为强省会和强县域做出重大贡献人员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依据相关政策和程序,妥善安排入学。可在入学报名系统“政策性保障”栏提出申请,经认定后,对意愿学校有学位的可调配照顾入学。

  4.落实义务教育多孩子女“长幼随学”政策。坚持自愿申请、公平公开、就近就便原则,结合学校实际,落实“长幼随学”。对于学位过于紧张的学校,幼随长入学儿童须在前三类中。对于排序靠后确实不能录取需调配到其他学校的,在调配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家长也可申请将老大转入该调配学校,以解决多孩家庭子女同校就读需求。在市、县区范围自由择校的学生不享受“长幼随学”政策。

  六、招生规范

  1.严格控制班额。

  各学校要落实省市教育部门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大班额消除计划。按照上级部门今年对西固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创建要求,小学一年级班额不得超过45人、初一班额不得超过50人。对超班额招收或者转入的学生,以及擅自招收的学生,不予审批,不予建立学籍,不拨付公用经费。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2.严格控制择校。

  严禁违规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凡小学阶段择校入学的学生小升初不得享受对口划拨”和“凡初中阶段择校入学的学生中考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对口分配名额”的政策,严格控制学生非正常流动。

  3.严格均衡编班。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不得分设重点班、实验班。不得将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文化课考试结果、培训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与招生入学挂钩,以违规考试等“掐尖”方式招生,设置重点学校或重点班等。

  4.严格排序招生。

  学校按顺序对各类儿童进行录取,严格按照招生日程安排,完成各类别学生的核查与录取;如因学位限制,无法将某一类别儿童全部录取,各校应依据该类别时间依次排序录取。并做好未录取学生家长的解释、疏导和分流工作,严禁工作简单粗暴,力争矛盾不出校,不上交。

  5.严格招生报备。

  辖区各招生学校(含市属各小学)要按要求向西固区教育局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备各类招生工作材料,包括招生方案、招生领导小组名单、录取名单、公示情况说明等。

  6.严格工作监管。

  区教育局将在招生阶段联合区教育局纪检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督查,进一步加大对学校招生行为的监管;联合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继续开展打击“学托”“学贩”行动,维护招生秩序;对于在招生工作中违纪违规,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各校要畅通家长监督渠道,如学校门口张贴监督电话,及时公布录取名单等,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合理调用教育资源,全力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认真做好招生入学工作。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矛盾风险摸排和应急反应机制,对辖区内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2.规范招生行为。

  严格执行和落实《兰州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十不准”》等文件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坚决不允许大班额招生;严禁违规招收择校生或借读生。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正常划拨学生。各校要畅通举报渠道,对顶风违规招生行为及其他群众举报的问题认真核实查处。

  3.加强学籍管理。

  各校要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规定,充分利用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控制学生非正常流动。各校应在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建立学籍,9月23日前完成新生国网学籍注册工作。

  4.规范收费行为。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任何学校不得借招生之机,以“预定校服”等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5.做好人员分流。

  在报名资格审核、入学登记等现场集中办公环节,要通过增加受理时段和服务窗口,分时段、分批次错峰预约等方式控制现场人数,防止人员聚集。

  来源:兰州市西固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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