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违规养犬举报电话是多少

导语 文明养犬应当从自身做起,在兰州若发现违规养犬行为,不文明养犬、遛犬行为,可拨打电话进行举报。

  兰州不文明养犬举报电话

  兰州市城管委:12319

  兰州市农业农村局:8851393

  黄河风情线大景区管委会:8239810

  城关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5166416

  七里河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5164127

  西固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5165110

  安宁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5163600

  兰州新区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5122462

  榆中县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5112900

  皋兰县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5133001

  永登县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5122011

  兰州市文明办发出如下倡议:

  一、依法养犬。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依法办理养犬的相关手续爱犬也需要“身份证”,禁止饲养法规限制的烈性犬种。

  二、文明养犬。绝不遗弃爱犬并为它创造终生养护的条件,在养犬之前请认真考虑是否有能力妥善地照顾好它,要严格训练爱犬不在夜间长时间吠叫,请尽量少带入公共场所,主动避让他人(避免近距离:1至2米),不得进入禁犬区域,爱它,就牵着它。

  三、健康养犬。按照犬类防疫的相关规定,及时为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领取犬类免疫证,每年定期为爱犬进行常规体检,为爱犬提供必要的养育、护理、训练及医疗条件。不长期囚禁、拴养爱犬,关爱宠物健康。

  四、卫生养犬。外出时随身携带纸和袋子,及时清理狗狗粪便并妥善处置(如用报纸妥善包好并放置进相对应垃圾箱)。

  五、安全养犬。携犬出户时由成年人用束犬链牵领,人多的场合请给爱犬戴上嘴套,管好自己的爱犬尽量避免扰民或伤人等负面事件的发生,以正确积极的态度承担因管理爱犬不慎而引发的一切后果。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兰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犬】可获狗证办理指南+办理地点+咨询电话、兰州市养犬条例、禁止养犬类型、处罚规定等信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