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直公积金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定居怎么提取?
导语 甘肃省直公积金缴存职工,出境定居只能提取缴存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详见全文。
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定居提取须知
1.提取范围
只能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2.提取要件
(1)身份证明材料;
(2)出境定居的提供户口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证明;赴港澳台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
3.提取时限
以户口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证明日期为准办理。
4.提取额度
全额销户提取。
5.其他事项
缴存人申请省资金中心贷款后,本人、共同借款人(共同还款人)在还款期内,仅允许以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方式优先偿还省资金中心贷款本息。
缴存人在履行省资金中心还款义务期间,配偶作为非共同借款人(共同还款人),不可以本套房的购房行为或公积金还贷行为申请提取。
政策来源: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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