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直公积金缴存职工退休离休怎么提取公积金?

导语 甘肃省公积金缴存职工离休、退休,只能提取缴存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具体办理指南详见全文!

  离休、退休提取须知

  1.提取范围

  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2.提取要件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1.身份证明材料;2.退休证明(退休证、退休审批表或退休文件)。

  3.提取时限

  以退休时间为准办理。

  4.提取额度

  全额销户提取。

  5.其他事项

  缴存人申请省资金中心贷款后,本人、共同借款人(共同还款人)在还款期内,仅允许以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方式优先偿还省资金中心贷款本息。

  缴存人在履行省资金中心还款义务期间,配偶作为非共同借款人(共同还款人),不可以本套房的购房行为或公积金还贷行为申请提取。

  政策来源: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点击查看

  多服务:>>兰州公积金办事攻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兰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兰州/甘肃公积金提取(各种情况)办理指南、网上办理入口、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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