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直公积金缴存职工退休离休怎么提取公积金?
导语 甘肃省公积金缴存职工离休、退休,只能提取缴存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具体办理指南详见全文!
离休、退休提取须知
1.提取范围
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2.提取要件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1.身份证明材料;2.退休证明(退休证、退休审批表或退休文件)。
3.提取时限
以退休时间为准办理。
4.提取额度
全额销户提取。
5.其他事项
缴存人申请省资金中心贷款后,本人、共同借款人(共同还款人)在还款期内,仅允许以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方式优先偿还省资金中心贷款本息。
缴存人在履行省资金中心还款义务期间,配偶作为非共同借款人(共同还款人),不可以本套房的购房行为或公积金还贷行为申请提取。
政策来源: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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