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指南(最新)

导语 职工或者配偶在兰州市因拆迁安置房超出面积部分需要补交差价款,可以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详见全文。

  在兰州市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事指南

  一、提取范围

  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二、备案资料

  因拆迁安置超出面积部分补交差价款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由拆迁安置单位向兰州公积金中心提供该项目拆迁安置资料作提取备案,提取人再办理提取业务。

  须提供:政府部门对该地段进行拆迁的许可证明(或拆迁公告)、拆迁安置方案、拆迁范围内的拆迁户备案清册。如果拆迁安置房屋的拆迁方、安置方不是同一主体的,可由该项目拆迁方出具授权文件或情况说明,作为双方关联的证明。

  三、申请资料

  身份证明、《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拆迁还建超面积部分需补交差价款15%以上的付款凭证;房屋在提取人配偶名下的,还须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明。

  四、提取时限

  以拆迁安置房差价款交款凭证日期为准,三年内可以提取,只能提取一次。

  五、提取额度

  提取人和配偶的提取额合并计算,同一套房屋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房款总额以《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签订的补交金额或差价款全额付款票据金额为准)。

  六、办理方式

  1.关注微信公众号“兰州公积金”,登录后点击“我要提取”办理。

  2.持申请资料在中心分支机构窗口办理。

  七、办理时间

  1.窗口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00-17:00。

  2.线上办理时间:除信息系统维护时间外全天受理。

  服务电话:0931-12329转1

  政策来源: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击查看

  多服务:>>兰州公积金办事攻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兰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兰州/甘肃公积金提取(各种情况)办理指南、网上办理入口、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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