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指南(条件+材料+额度)

导语 职工或者配偶在兰州市购买了二手住房,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办理指南详见全文!

  在兰州市购买二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事指南

  一、提取范围

  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二、申请资料

  1.购房时向本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发放前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身份证明、《兰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购房税务票据、不动产抵押登记收件收据。

  2.不需申请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提取的须提供: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购房税务票据。

  所购房屋在提取人配偶名下的,还须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明。

  三、提取时限

  1.向本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兰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贷款发放之日前可以提取,且只能提取一次。

  2.不办理本中心贷款的,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三年内每年可提取一次,可提取三次。

  四、提取额度

  提取人和配偶的提取额合并计算,同一套房屋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房款总额以购房税务票据金额为准)。

  五、办理方式

  1.关注微信公众号“兰州公积金”,登录后点击“我要提取”办理。

  2.持申请资料在中心分支机构窗口办理。

  六、办理时间

  1.窗口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00-17:00。

  2.线上办理时间:除信息系统维护时间外全天受理。

  服务电话:0931-12329转1

  政策来源: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击查看

  多服务:>>兰州公积金办事攻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兰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兰州/甘肃公积金提取(各种情况)办理指南、网上办理入口、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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