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购买保障房提取公积金办事指南(条件+材料+额度)
导语 在兰州市购买保障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已在不动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视同在本市购买商品房办理提取。详见全文。
在兰州市购买保障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事指南
一、提取范围
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二、备案资料
购房合同未在不动产部门登记备案的,由建设单位向兰州公积金中心提供该项目的建设资料做提取备案,提取人再办理提取业务。
须提供:省、市住建部门或发改委对该建设项目的批复(立项)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施)工许可证》、购房人备案清册。如果该房屋的立项方和建设方不是同一主体的,可由立项方出具授权文件或情况说明,作为双方关联的证明。
三、申请资料
身份证明、购房合同、不低于房款总额15%的付款凭证;所购房屋在提取职工配偶名下的,还须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明。
四、提取时限
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三年内可以提取,只能提取一次。
五、提取额度
提取人和配偶的提取额合并计算,同一套房屋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房款总额以购房合同总价或全额付款凭证金额为准)。
六、办理方式
1.关注微信公众号“兰州公积金”,登录后点击“我要提取”办理。
2.持申请资料在中心分支机构窗口办理。
七、办理时间
1.窗口办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00-17:00。
2.线上办理时间:除信息系统维护时间外全天受理。
服务电话:0931-12329转1
政策来源: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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