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兰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导语 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缴存基数调整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基数调整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兰州2024年公积金缴存基数及比例详见全文!

  2024年兰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缴存基数调整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基数调整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调整后,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我市2023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9251.17元的3倍,即:27753.51元;最低不得低于省政府最新发布的各区、县最低工资标准,即:兰州新区为2020元,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红古区为 2020元,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为1960元。

  展内容:缴存基数如何计算?

  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且最高不超过我市统计部门统计的本市上年度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低于省政府发布的当年本市各区县最低工资标准,如当年未发布最低工资标准的,则延用以前年度最新发布的标准。

  单位新录用或者新调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当月应发工资计算。

  工资总额计算口径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为准,具体数据由单位计算申报,管理中心按照缴存基数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核。

  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本人按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申报,且必须符合中心缴存基数上、下限规定。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兰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缴存】可获兰州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网上业务办理入口、公积金缴存指南等。

相关推荐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分享本文到:

关闭
关注更新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