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条件

导语 5月1日起,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正式推出“住房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满足条件即可申请组合贷款。

  甘肃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条件

  1、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职工可以申请组合贷款;

  2、贷款申请人已婚的,配偶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借款申请人未婚、离异或丧偶单身的,仅以本人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再增加共同申请人。

  组合贷款额度

  1、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单笔贷款规定的最高限额,其中:单身职工60万元,已婚职工70万元;商业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

  2、贷款审核过程中所购房屋不再区分限购区及非限购区,均按照首套房首付款金额不低于30%,贷款金额不超过70%且不超过首付款后的剩余房款核定;二套房首付款金额不低于50%,贷款金额不超过50%且不超过首付款后的剩余房款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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