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2022年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申报对象及条件
导语 为切实解决残疾人就业,扶持新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发展,促进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实现就业,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兰州新区2022年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兰州新区2022年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
(一)申报对象
依法在工商、民政等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包括设有工农疗、庇护工场或车间的残疾人托养机构和社会企业)。
(二)申报对象应具备的条件
1.安置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三类残疾人不少于5人。安置的残疾人应在法定就业年龄段内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重度肢体残疾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肢体残疾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肢体残疾军人);
2.具有相对稳定的劳动生产项目,且至少已开展劳动生产6个月以上;
3.残疾人日工作时间不少于3小时或者周工作时间不少于15小时;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支付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1/4的劳动报酬;
5.具有适合残疾人工作、生活的无障碍环境,具备较为完善的劳动安全保护措施;
6.配备一定比例的专门服务人员。安置精神残疾人的,需安排有专(兼)职精神科或相关业务能力的医生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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