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可以办理提前退休吗
导语 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印发《关于印发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
甘肃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符合以下条件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
1.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年限满30年;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
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5周岁以上,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特殊工种退休:男年满55周岁以上、女年满45周岁以上,且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或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
4.退职:机关单位工人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拓展问题
1、身份证和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如何确定退休时间?
参保人员退休(职)年龄的确认实行居民身份证与本人档案相结合的办法。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的,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档案中填写的出生时间视为公历时间,不再进行农历和公历的换算。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认定出生时间的参保人员,以审核认定的时间为准。
2、改革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人员如何计发养老金?
由单位和个人按其到达退休年龄当月的缴费基数一次性缴费(含职业年金)至满15年,按月领取养老金。其实际平均缴费指数为一次性缴费年限的缴费指数(计算到月)与其实际缴费指数的算术平均值,一次性缴费年限的月缴费指数计算方法为:本人一次性缴费的月缴费基数/上年度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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