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导语 近日,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印发《关于印发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
甘肃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一)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是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有关规定分类改革后的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
(二)对目前尚未确定分类类型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其分类类型确定并改革到位后,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
(三)对目前划分为生产经营类,但尚未转企改制到位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单位,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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