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哪些情况不能享受医保报销
导语 参加了兰州城乡居民医保的市民,在医保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才可以报销,同时要满足相应的条件。
不能享受医保报销政策的情形
1.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及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2.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
3.斗殴、酗酒、吸毒等行为所致伤病的;
4.工伤、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医疗事故等明确由他方负责的;
5.出国出境就医的;
6.各种预防、保健、美容、健美、医疗鉴定、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等治疗的;
7.按有关规定不予补偿的其他情形。
报销范围
政策范围内费用。指《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甘肃省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三个目录中,以下三类费用为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基本医保按政策标准给予报销,其它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1)“甲类目录”的费用;
(2)“乙类目录”费用的90%;
(3)部分药品、医用材料、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床位费)符合相关规定支付标准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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