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贷款超期未缴怎么办

导语 兰州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没有按期缴纳怎么办?有影响吗?后期可以补交吗?

  一、受疫情影响中心业务大厅未开放期间未能办理的业务,疫情解除后延期办理

  (一)未能按月缴存2020年1、2月份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在3月份一并办理汇缴,视同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不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权益。

  (二)在1月31日至2月25日疫情防控期内无法正常办理提取、贷款业务,造成职工购房合同等申请资料日期超过中心规定办理时限的,可延期至2020年3月31日前办理。

  (三)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工作者、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线工作人员、新冠肺炎患者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或隔离原因,造成职工购房合同等申请资料日期超过中心规定办理时限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一线工作证明或出院证明、隔离证明,可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前办理。

  二、一线医务工作者等职工超期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做逾期处理

  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工作者、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线工作人员、新冠肺炎患者和隔离人员、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人群,在2020年6月30日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计逾期,不计罚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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