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乡居民医保连续参保报销比例提高多少?

导语 兰州市自2024年起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连续参保奖励机制,连续参保报销比例提高。具体报销比例提高详见全文。

  兰州市自2024年起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连续参保奖励机制:

  参加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继续参加我市下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自2024年1月1日起,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在现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1%

  此后每年在我市连续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其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累计提高比例不超过5%。中断缴费后再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按照初次参保报销比例执行。

  兰州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待遇:

  1、基本医保

  起付标准:(一个参保年度内多次住院,第二次起起付标准按原级别标准依次递减20%,最低递减至50%)

  报销比例:

  年度支付限额:8万元

  2、大病保险

  来源:兰州市医疗保障局(https://ybj.lanzhou.gov.cn/art/2023/11/2/art_15068_1284396.html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兰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城乡医保】可获兰州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缴费标准、缴费方式(网上+线下)、门诊+住院报销(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停保办理方式等。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