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买房首付公积金提取额度

导语 兰州公积金缴存人购买已在中心办理楼盘备案手续的兰州市内新建商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额度详见全文。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额度

  本人和配偶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承诺书》约定的提取金额,且不超过房屋总价。

  缴存人不得以同一套房屋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再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资金须划转至缴存人认购的商品房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缴存人和房地产企业应自提取住房公积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手续。完成网签备案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动用资金。

  来源: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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