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公积金怎么提取?

导语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所属铁路分中心和各管理部缴存职工,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提取公积金,详见全文!

  兰州市公积金各情形提取指南:

购买商品房 购买保障房 购买二手住房
购买拆迁安置房 异地购房提取 以租代购租赁单位周转房、公寓房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大修自住房屋

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需要支付房租


离休、退休
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频次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符合多项提取住房公积金情形的,一次只能以一种情形提出申请,原则上每年只能提取一次。

  (二)符合销户提取情形,且本人没有偿还兰州公积金中心贷款责任的,可在任意时间办理,不受当年提取次数限制。

  (三)职工如果在符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 17 赁住房需要支付房租”情形当年提取过一次住房公积金后,发生因“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情形时,当年可以再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四)本条所称的“年”为自然年度,即:每年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政策来源: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点击查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兰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兰州/甘肃公积金提取(各种情况)办理指南、网上办理入口、常见问题解答。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