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职工医保怎么给家人用?

导语 《兰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提到,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详见全文。

  根据《兰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相关条件具备后,个人账户可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支出。

  进入甘肃省医疗保障局移动端,实名、实人认证后,点击服务→个人医保服务→点击家庭共济功能即可使用绑定,解绑,划拨等家庭共济功能。

  >>甘肃医保共济怎么操作(附办理入口)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兰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共济】可获兰州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待遇标准、使用、相关APP下载入口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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