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第一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及贷款比例

导语 根据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印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操作规程(2022年修订)》的通知,明确了公积金贷款首付及贷款比例,详见正文。

  兰州公积金贷款首付及贷款比例

  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范围内(含高新区、经济区,不包括高新区榆中园区)实行区域性限购政策;西固区、九州开发区、高坪偏远区域为非限购区域。

  (一)购买首套房的判定标准

  缴存职工在兰州市限购区域购房申请首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金额不得低于购房总额的30%,贷款金额不得高于购房总额的70%;在兰州市非限购区域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金额不得低于购房总额的20%,贷款金额不得高于购房总额的80%。

  (二)购买二套住房的判定标准

  缴存职工在兰州市限购区域购房申请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金额不得低于购房总额的50%,贷款金额不得高于购房总额的50%;在兰州市非限购区域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款金额不得低于购房总额的20%,贷款金额不得高于购房总额的80%。

  (三)因外地房屋无法区别限购或非限购,本中心缴存职工在外地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购房总额或评估价或存量房买卖合同成交价格的50%;二套房贷款利率正常上浮。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兰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买房】可获兰州购房政策、限购政策、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贷款指南、申请条件、所需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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