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事项通知

导语 为积极响应《兰州市落实强省会战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第1号)》文件精神,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相关业务进行了调整优化。

  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事项的通知

  省属、中央在兰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积极响应《兰州市落实强省会战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第1号)》文件精神,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相关业务进行了调整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个人通过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身职工为60万元,已婚职工为 70万元。

  二、优化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

  冲抵贷款额度由个人月缴存额调整为个人账户缴存余额,最大限度减轻职工购房还款压力。

  三、推出“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

  为满足缴存职工购房资金需求,近期将推出“公积金+商业银行”组合贷款。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中“十六、贷款资金应当划入售房单位(售房人)或者建房、修房承担方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不得直接划转入借款人账户或者支付现金给借款人”之规定,省资金中心停止受理将贷款发放至借款人个人账户的“商转公”贷款、“本地二手房过户后贷款”和“异地二手房贷款”等3项业务。

  四、合规性调整提取业务

  取消“补办购房提取”、“家庭自有住房消费提取”等2项业务。

  五、加大“陇原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

  (一)取消贷款额度审核条件中缴存余额、缴存时间限制。

  (二)A类、B类、C类人才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单身)和100万元(已婚),租房提取公积金额度在本人当年住房公积金应缴存额基础上上浮2倍。D类人才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元(单身)和80万元(已婚),租房提取额度在本人当年住房公积金应缴存额基础上上浮1倍。

  六、推出孝老抚育住房公积金支持措施

  二孩或三孩的家庭租房提取额度在本人和配偶当年住房公积金应缴存额基础上上浮1倍;

  本市老旧住宅小区增设电梯提取时限从2年放宽至5年。

  七、简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要件

  简化购房提取、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提取、个人账户信息变更、单位缴存登记注销等19项业务办理要件。

  八、提升服务效能,提高提取额度

  (一)租房提取支持缴存职工按月或按年提取;

  (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提取累计提取额不超过贷款本息总额,不再限制提取次数和单次提取金额。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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