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2020今冬明春非民用天然气上浮相关问题解答

导语 根据近期全国天然气供应压力较大、上游供气价格上涨的实际情况,经兰州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于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同步上浮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

  问:目前全市天然气供应保障情况怎样?

  答:今年以来,我国天然气消费量保持快速增长,今冬明春有效需求呈现增长趋势,尤其是进入11月以来,我们北方地区受取暖需求增加、部分气源不稳定等因素影响,资源保障压力持续加大。虽然国家有关部门及上游供气企业采取了多项措施千方百计增加天然气供应,保障民生需求,但短期内供需矛盾的局面仍然存在。

  问:上浮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理由是什么?

  答:天然气是重要的能源资源,受冬季天然气供需矛盾的影响,上游供气单位于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提高了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的门站价格(批发价)0.437元/立方米,购气成本大幅增加,若不对现行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上浮,燃气销售企业将出现成本倒挂,直接影响我市今冬明春天然气的保供工作。

  在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上调与资源短缺的双重压力影响下,销售价格与上游供气价格同向联动已呈常态化。根据《甘肃省定价目录》《甘肃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按照“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的原则,在燃气销售企业承担一部分购气成本的前提下,上浮了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以解决供需及价格矛盾,确保全市天然气保供工作。

  问:这次我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上浮具体调整标准是多少?

  答: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全市集中供暖天然气销售价格(不含商用)由1.80元/立方米上浮为1.98元/立方米;工商业用气销售价格由1.90元/立方米上浮为2.49元/立方米。2021年4月1日起恢复原有价格

  问:这次天然气价格上浮是否影响居民家庭生活?

  答:这次上游供气单位只是上浮了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的门站价格,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未做调整,因此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仍然执行1.69元/立方米标准。同时,虽然集中供暖天然气价格有所上涨,但通过对集中供暖进行财政补贴后,集中供暖价格维持不变,居民家庭生活总体不受影响。

  问:此次上浮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对我市下游用气行业造成什么影响?

  答:此次上浮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客观上对下游用气行业有一定的阶段性影响,从牛肉面、出租车、公交以及部分工业企业的用气成本分析来看,天然气销售价格上浮导致的增加成本占比不大,且上浮期较短,总体影响较小。同时,与2019年冬季相比,今年我市集中供暖用气价格不变,工商业用气价格降低了0.20元/立方米。

  问:政府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上浮期我市天然气市场的平稳运行?

  答: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天然气供应,维护市场秩序。一是积极多渠道争取气源,千方百计保障市场供应。有关部门和天然气经营企业将加强生产组织和供需衔接,保障今冬明春我市天然气市场稳定供应。二是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通过改变计价方式、增设环节、强制服务等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价格以及串通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兰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天然气】可获兰州天然气缴费入口、天然气缴费查询入口、兰州天然气价格、最新停气消息。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