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兰州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延长至本月底

导语 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延长至6月30日,延长缴费的人群为2018年因各种原因的漏保人群、断保人群。

   6月6日,甘肃省人社厅下发《关于延长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限的通知》,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延长至6月30日,延长缴费的人群为2018年因各种原因的漏保人群、断保人群。

  为扎实推进全省社保扶贫、健康扶贫深入开展,确保全体城乡居民特别是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截止时间将延长至6月30日。通知明确,延长缴费的人群为2018年因各种原因的漏保人群、断保人群,确保城乡居民全额保障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农村低保二类保障对象、城乡低保差额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脱贫不脱政策人口)等民政资助困难群众100%参保。

  按照工作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要主动梳理排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群,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对遗漏参保和断保人员特事特办,确保在6月30日前完成参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同时,对照省人社综合信息办下发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台账,及时将漏保的全额保障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农村低保二类保障对象、城乡低保差额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名单提供给各级民政部门,及时将个人缴费财政补贴落实到位,做到应补尽补。对于外出务工的农民工,要及时通知本人或家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本人无法办理的,可委托家属和亲朋好友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事宜。此外,对户籍在本地,但在异地已经参保并提供了参保证明的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学生,可不纳入应参保人员。各地对此类人员要认真详细地摸底、统计上报,以便在信患系统数据库中标注、确认,异地参保证明要存档备查。

联系电话,省社保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处:0931-7873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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