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兰州购买经济适用房公积金提取指南(范围+条件+时限+额度)

导语 2018兰州购买经济适用房公积金提取范围是什么?有什么条件?提取时限和额度各是什么?

  在本市购买经济适用房、单位自建房和棚户区改造、灾后重建房等保障性住房及市(州)、县(区)政府立项的城中村改造项目

  由建设单位先向省中心提供建设项目批复文件等相关建房手续(复印件上须加盖建设单位鲜章)及购房职工花名册做提取备案,购房职工再办理提取手续。

  建设单位未向省中心做提取备案的,由购房职工本人提供建设项目批复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须加盖建设单位鲜章)。注: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建设单位无需办理备案,也无需提供建设项目批复文件。

  1、提取范围: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2、提取要件:

  (1)基本要件:①提取申请书、②身份证、③职工本人名下有效的银行储蓄卡(存折)。

  (2)购房要件:④购房合同(协议)、⑤不低于房款总额20%的付款凭证;或:④已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⑤全额付款凭证或契税完税发票。

  注: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配偶提取申请书、身份证、本人名下有效的银行储蓄卡(存折)、结婚证(夫妻双方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可提供户口簿)。

   3、提取时限:以购房合同(协议)和付款凭证同时生效日期为准,两年内可以提取,且只能提取一次;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以登记日期为准,两年内还可提取,且只能提取一次。

  4、提取额度:职工本人和配偶的提取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房款总额以购房合同(协议)总价或者全额付款凭证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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