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失业保险待遇核定办理指南
导语 在兰州办理失业保险待遇核定需要什么条件?办理材料和办理流程又是什么?兰州本地宝为您整理好啦!希望能够帮到您!
办理条件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
(2)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
(3)进行失业登记;
(4)有求职要求并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
办理材料
1、兰州市失业人员享受保险待遇审批表;
2、职工失业证明书(必须失业职工本人签字/按手印);
3、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红头文件;
4、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医保卡复印件;
5、失业保险金缴纳税票(申报当月与上月);
6、职工本人人事档案(必须装订劳动合同书/解除文件/失业证明书存根);
7、职工本人失业保险手册;
8、农民工须附身份证复印件;
9、申报之前应办理医疗保险停保手续。
办理流程
由企业劳资人员按规定申报失业人员资料,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其参加失业保险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标准,到兰州市医疗保险局办理失业金申领登记手续,次月发放。
办理时间
每月1日至10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3时-17时)申报;25日至26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3时-17时)取件。
办理地点
办事地点:庆阳路153号民安大厦二楼服务台。
联系电话:0931—886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