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单位集体户口登记指南

导语 如何办理单位集体户口登记?需要什么材料?通过什么流程?兰州本地宝一一为您解答!

办理条件

(1) 集体宿舍房屋产权为本单位所有;

(2) 有居住在本单位集体宿舍且相互之间无家庭成员关系的职工;

(3) 居住集体宿舍人员数量较多(一般不少于10人),确有设立单位集体户必要;

(4) 有专人负责协助管理集体户口;

(5) 非本单位职工不得挂靠单位集体户,一个单位一般只设立一个单位集体户。


办理材料

(1)单位申请报告;

(2) 办公场地的《房屋所有权证》(所有权为本单位所拥有,规划用途为非住宅);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人资格证》;

(5)《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6) 申报人员《花名册》(含户口主项信息及原户口所属派出所名称)

办理流程

申请单位持相关材料向单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单位所属社区民警进行实地调查形成报告,将相关材料报派出所所长审核同意,上报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复核备案并签发批准通知后,派出所办理。

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早9:00-12:00 下午13:00-17:00

办理地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费用

1、一次性收取立户费120元/人*次。   

2、每年服务费60元/人,落户时交清当年服务费,以后每年第一季度交付当年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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