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导语 兰州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兰州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

贷款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二)缴存状态正常,按月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其判定要点为:

1.贷款申请日向前追溯9个月至少有6条缴存记录;

2.首次汇缴财务入账日期至贷款申请日自然天数已达到180天(含)以上;

3.缴存余额除以最近6个月月平均缴存额≥6;

4.外中心转入本中心的缴存职工,缴存金额合并计算,其具体缴存月数由受理、审核人员根据外中心缴存明细推算判定,确定其贷款资格;但计算可贷款额度时,缴存时间系数按照在本中心正常汇缴月数计算。

5.在其他中心缴存的,应提供缴存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职工缴存使用明细》;

6.本中心缴存职工,在外中心曾经缴存一定时间但未转入本中心,或仍在外中心开户缴存的,其缴存金额及缴存月数仅按本中心缴存记录为准。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信用良好,其信用记录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适用个人征信信息暂行规定》的规定,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不良信用信息的考察时间调整为60个月。贷款和贷记卡逾期记录分别考查,有多笔贷款的,逾期记录合并计算,有多张贷记卡的,逾期记录也合并计算。

(五)坚持“保一限二禁三”的原则,优先保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房的贷款需求,适度支持二套房贷款需求,严禁发放三套房及以上贷款……

>>兰州市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详细)

贷款材料

借款申请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

……

>>兰州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一览

贷款利率

兰州公积金2024年5月18日调整:

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

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

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贷额度必须同时符合以下规定:

一、不得高于单笔贷款最高限额:已婚家庭单笔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单身职工单笔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

二、不得超过所购住房总价或抵押房屋评估价的一定比例:

在城关区(高新区、不包括高新区榆中园区)、七里河区、安宁区(含经济区)限购区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具体如下:

1、缴存职工家庭在兰州市限购区域购房申请首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或评估价的30%,贷款金额不高于70%;在兰州市非限购区域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或评估价的20%,贷款金额不高于80%。

2、缴存职工家庭在兰州市限购区域购房申请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或评估价的50%,贷款金额不高于50%;在兰州市非限购区域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或评估价的20%,贷款金额不高于80%。

三、不得高于按还款能力测算的贷款额度:职工家庭月供支出与收入比统一按不超过50%计算。

四、不得超过按缴存余额、缴存时间计算的可贷额度:缴存余额、缴存时间测算的可贷额度=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合计余额×缴存余额系数×缴存时间系数。

五、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剩余房款。

>>兰州市公积金贷款额度限额+计算方式

贷款流程

1.借款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个人资信资料和规定的购房资料,向管理中心提出借款书面申请:

2.管理中心受理借款人申请后,对借款人的偿债能力、购房行为、担保落实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评估:

3.管理中心在规定的期限内,对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说明理由。

4.管理中心收到抵押或质押登记的权证或凭证副本后,签发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通知单,向委托银行划拨委托贷款资金。

5.委托贷款资金到位后,委托银行为借款人在本行开立还本付息账户,并为借款人办理支款手续。

贷款地点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427号

电话:0931-8878627

兰州各区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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