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导语 兰州医疗保险怎么报销?兰州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兰州医保报销范围是什么?哪些情况下兰州医保不能报销?兰州医保报销的条件和材料是什么?

门诊报销

职工医保

1、普通门诊

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200元以上,最高支付限额2500元以内的纳入报销。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人员65%、退休人员70%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人员60%、退休人员65%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人员55%、退休人员60%

2、门诊慢特病

参保职工患有36种慢性特殊疾病需要在门诊长期规范治疗的,达到相应的门诊治疗指征后可按规定申办并享受门诊慢特病报销待遇。门诊慢特病报销不设起付标准,审批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内符合相应诊疗范围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照规定报销。“慢性肾衰竭透析治疗”报销比例为90%、“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报销比例为80%,其他病种报销比例为70%。

患多个疾病的参保人员,最多可同时申办两个门诊慢特病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两个病种中就高支付限额标准的基础上增加500元。所有病种均设有相应的待遇支付年限,达到待遇支付年限后需继续享受门诊慢特病报销待遇的应重新申请审核认定;如遇部分病种调出保障范围,待遇支付年限到期后自动停止享受该病种报销待遇。

具体病种:点击查看

居民医保

1、普通门诊

就诊报销范围:在二级公立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符合条件的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

起付标准:无

报销比例:70%

封顶线:130元/年

就诊结算方式:“一站式”直接结算

以高校为单位参保的大学生,普通门诊报销政策按照所在高校有关规定执行

2、门诊慢特病

参保城乡居民患有45种慢性特殊疾病需要在门诊长期规范治疗的,达到相应的门诊治疗指征后可按规定申办并享受门诊慢特病报销待遇。居民门诊慢特病“慢性肾衰竭透析治疗”报销比例为90%,其他病种报销比例为70%,各病种待遇支付年限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点击查看

3、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

年度支付限额高血压为400元,糖尿病为800元,合并高血压、糖尿病为1200元;报销比例为70%,市内除药店外的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均可取药报销


住院报销

职工医保

起付标准:

(一个参保年度内多次住院,第二次起起付标准按定点医疗机构等级依次降低20%,最低降至50%)

一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0元

二级医院:400元

三乙医院:600元

三甲医院:1000元

报销比例:

起付线以上-1万元:在职人员94%、退休人员95%

1万元-2万元:在职人员96%、退休人员97%

2万元-6万元:在职人员98%、退休人员99%

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60000元,超过60000元的部分纳入大额医疗保险报销。大额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为95%,上不封顶。


居民医保

1、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一)参保城乡居民在不同类别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统筹基金支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具体报销比例为:

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 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5%;三级乙等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5%;三级甲等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5%。

(二)参保城乡居民分级诊疗和重大疾病病种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上调至75%。

2、住院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标准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标准:上调为8万元

3、起付标准

三级甲等医院为1400元;三级乙等医院为600元;二级医院为400元;一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200元。

>>兰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待遇政策一览表(持续更新)

报销范围

《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甘肃省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中,以下三类费用为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基本医保按政策标准给予报销。其它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1.“甲类目录”的费用;

2.“乙类目录”发生的由个人首先自付一定比例(10%-20%)后的费用;

3.部分药品、医用材料、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床位费)符合相关规定支付标准的费用。

下列情况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1)企业职工因工负伤、职业病、女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仍由原资金渠道解决(机关、事业单位另行规定);

(2)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地区期间的医疗费用,由派出单位负责;

(3)因交通肇事及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4)因违法犯罪、酗酒、斗殴、自杀、自残等和不符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提醒:对医疗费用报销有疑问的,可向健康专干、村医,或乡镇卫生院、县级医保经办窗口进行咨询。

报销流程

职工医保

1、普通门诊:“一站式”直接结算

2、门诊慢特病:符合享受门诊慢特病报销待遇的参保人员,在全市已开通门诊慢特病结算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审批病种政策范围内诊疗及购药费用实行“一站式”直接结算。

3、住院治疗:“一站式”直接结算

4、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

本地门诊用药:参保患者每月就诊开具单独支付药品处方的同时须由责任医师在《手册》月度登记表中签字,在选定的医疗机构或药店购药实行“一站式”直接结算;

本地住院用药:住院期间使用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不需办理备案手续,药品费用与住院费用合并结算,因特殊原因定点医疗机构允许外购单独支付药品的,按门诊购药流程办理。

5、日间手术

在全市34家定点医疗机构(具体名单见附表2-2)就诊时,医疗机构与参保患者签订手术知情同意书后办理日间手术登记手续,登记后一周内进行日间手术治疗,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实行“一站式”直接结算。

6、大额医疗保险

随同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一站式”直接结算

居民医保

1、普通门诊:“一站式”直接结算

2、门诊慢特病:符合享受门诊慢特病报销待遇的参保人员,在全市已开通门诊慢特病结算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审批病种政策范围内诊疗及购药费用实行“一站式”直接结算。

3、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

在市域内任何一家已开通“两病”门诊结算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两病”门诊诊疗及购药费用实行“一站式”直接结算。

4、住院治疗:“一站式”直接结算

5、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

本地门诊用药:参保患者每月就诊开具单独支付药品处方的同时须由责任医师在《手册》月度登记表中签字,在选定的医疗机构或药店购药实行“一站式”直接结算;

本地住院用药:住院期间使用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不需办理备案手续,药品费用与住院费用合并结算,因特殊原因定点医疗机构允许外购单独支付药品的,按门诊购药流程办理。

6、日间手术

在全市34家定点医疗机构(具体名单见附表2-2)就诊时,医疗机构与参保患者签订手术知情同意书后办理日间手术登记手续,登记后一周内进行日间手术治疗,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实行“一站式”直接结算。

7、中医药报销:“一站式”直接结算

8、大额医疗保险:随同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一站式”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备案

备案情况:

兰州普通门诊异地无需备案,可直接结算。

参保职工在异地就医普通门诊和药店购药无需备案;

参保人若长期在外省居住、生活、工作或临时在外省就医,例如转诊、自行前往等情况,都可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跨省异地住院原则上需要先备案(异地急救抢救人员除外),且备案开始时间须早于住院时间才能实现跨省异地直接结算。

备案方式:

(1)线下途径

前往县(区)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请办理备案。

(2)线上途径

①国家医保服务平台: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等渠道登录办理;

②甘肃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通过甘肃医保APP、甘肃省医保微信小程序、甘肃医保支付宝小程序或登录甘肃医保公共服务办事大厅个人网厅(https://ybdzpz.ylbz.gansu.gov.cn)等渠道登录办理。

办理地点

线下:兰州各区县市的医保局

点击查看:兰州市社保局地址及电话一览

线上:甘肃医保公共服务平台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兰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医保】可获取甘肃/兰州医保定点查询、药品目录查询、参保缴费、报销比例及办理指南、网上办事、咨询电话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