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独生子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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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独生子女证办理指南 [查看全文]
更新时间:2024-02-07 14:00:31
办理条件

*注意:2016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可以办,之后的不能办理。本文仅提供参考,具体可以咨询社区。

1、本区户籍已婚育龄妇女。

2、男方户籍在我区,女方为外省户籍随夫在本市生活的育龄夫妻。

温馨提示:符合以上条件的已婚育龄妇女,符合政策要求生育第一个子女或第二个子女的,在怀孕三个月后至生育前办理。

办理材料

1、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

2、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离婚者另需提供离婚证,婚姻登记处出具的子女情况证明)。

3、男女双方合照近照3张

办理流程

1、夫妻双方于2016年1月1号以前生育一个子女的,应当在怀孕后至孩子出生一个月之内告知双方所在村(社区),并向双方所在地进行生育登记备案。

2、育龄夫妇一般应向双方户籍地村(社区),提交基本的相关资料,并填写一孩登记备案表。

3、经村(社区)核实后向镇(街道)上报,镇(街道)一般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特殊情况需延长需向当事人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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