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榆中县城区禁止大型货运机动车通行公告

导语 为加强县城交通安全管理,减少道路交通拥堵,防治冬季大气污染,榆中县公安局决定,从2020年12月7日起对县城部分路段禁止大型货运机动车通行。

  关于对县城主要路段禁止大型货运机动车通行的通告

  为加强县城交通安全管理,减少道路交通拥堵,防治冬季大气污染,保障车辆通行畅通和群众出行安全,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榆中县公安局决定,从2020年12月7日起对县城栖云北路、栖云南路、太白东路、太白西路、文兴路、兴隆路全面禁止核定核载质量8吨(含)或三轴(含)以上大型货运机动车通行,过境大型货运机动车一律从县城外围绕行。具体通告如下:

  一、禁行车型

  核载8吨(含)或三轴(含)以上大型货运机动车,执行任务的消防车、工程救险车除外。

  二、禁行时间

  昼夜24小时。

  三、禁行区域

  栖云路(含栖云南路、栖云北路) :南起健身广场十字,北至银行学校十字;

  太白路(含太白东路、太白西路):东起东方银座丁字路口,西至西环路十字;

  兴隆路:东起健身广场十字,西至城关镇政府十字;

  大成路:南起西关三区, 北至陇翔苑十字;

  纬九路:东起吕家厨房丁字路口,西至亨威集团丁字路口。

  四、绕行线路

  1.由G312 线三角城一一龚家洼一一大营一一县城西环路一S101线兴隆山

  2.由G312线三角城—榆三路口一一宝兰客专十字路口一东方银座丁字路口—健身广场十字一园艺厂

  3.由G312 线三角城一双店子一白榆公路双店子一一小康营

  五、限行管控

  本通告自2020年12月7日起实施,望广大群众和驾驶人自觉遵守、相互转告,请大型货运机动车提前绕行。若给车辆通行、沿线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不便,敬请您大力支持、配合和谅解。由于特殊原因禁行车辆需要进入县城,由住建、工信等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报政府审批,按规定时间、路线通行。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车辆,公安、交警、运管、路政等部门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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