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程序流程

导语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甘肃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政策详见全文!

  甘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程序

  高中学校要为每一名学生建立个人成长记录档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材料,统一填写在“甘肃省智慧教育云平台高考综合改革信息管理系统”中。

  (一)写实记录。教师要指导学生客观记录在成长过程中集中反映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及时填写活动记录。一般性的活动不必记录。活动记录、事实材料要真实、有据可查。

  (二)整理遴选。每学期末,教师指导学生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典型事实材料、标志性成果以及其他有关材料。用于招生使用的材料,学生要签字确认。

  (三)公示审核。遴选出来、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必须于每学期末在教室、学校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班主任及有关教师要对公示后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字。

  (四)形成档案。学校要对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后的相关材料进行汇总,形成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纳入“甘肃省智慧教育云平台高考综合改革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档案主要内容:(1)甘肃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学期)(附表1);(2)甘肃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综合)(附表2);(3)甘肃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典型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汇总表(附表3)。

  档案材料要突出重点,避免面面俱到、千人一面。有些活动项目学生没有参加或事迹不突出,可以空缺。要根据高考加分项目,将学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教师评语要客观、准确揭示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学校要对学生的档案材料进行审核。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公示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改。

  (五)评价结果运用。高中学校利用写实记录及相关事实材料,分析把握学生成长过程,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的方向,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学校积极运用综合素质评价,推进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改革,促进学校治理现代化。

  高等学校要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招生录取重要参考。高等学校应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在学校招生章程中提前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时,高等学校要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信息进行研究分析,做出客观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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