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兰州市七里河区义务教育招生方案(小学+初中)

导语 由七里河区教育局制定《2024年七里河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各学校拟定《招生简章》。详见全文。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省市对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要求,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甘教基函〔2023〕6号),市教育局《2024年兰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兰教发〔2024〕39号)文件精神,按照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七里河区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

  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行“市级协调指导,县(区)为主管理”的体制,由区教育局制定《2024年七里河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各学校拟定《招生简章》,确保我区所有适龄儿童全部接受义务教育。我区初中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学生工作科和七里河区教育局教育办等部门组成市区联合招办统一组织实施。

  (二)坚持免试相对就近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严格按“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原则,公办小学采取划片线上报名、线下审核入学,公办初中采取对口划拨入学。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方式确定生源,严禁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三)坚持全纳平等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化政府法定责任,依法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校招生时要重点关注残疾儿童少年、特困家庭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少年、随迁子女等的入学情况。

  (四)坚持公正公开

  各学校对《招生简章》中的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结果、咨询渠道等向社会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学校要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五)坚持公民同招

  坚持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原则,民办凯文学校和兰州市学府致远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我区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招生、同步注册学籍。

  二、招生条件

  (一)小学阶段

  1.招生对象: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2.入学年龄:凡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教育办批准备案。各学校不得要求适龄儿童开具未入学证明。

  (二)初中阶段

  凡2024届七里河区小学毕业生、在外地就读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在我区升学符合条件的非本区户籍的来兰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均可免试升入七里河区的对口初中学校。

  三、招生时间

  (一)小学阶段

  我区小学招生方案于6月12日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5日前完成。

  (二)初中阶段

  我区初中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市教育局《2024年兰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兰教发〔2024〕39号)文件规定时间组织实施。

  四、招生办法

  (一)小学阶段

  1.合理划定招生片区。2024年我区小学招生继续坚持以单校划片为主要方式,部分生源密集学校实行双片区或多片区的划片方式。根据区域内教育规划布局、历史沿革、学校分布、办学规模、周边生源、交通状况、家庭住址及户口等因素,按相对就近原则划分各校招生范围,并予以公开。对实际就学人数超出学校招生计划的片区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招生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解决,确保不新增大班额,确保区域内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2.继续实行网上报名。2024年我区小学一年级继续采取网上预报名加现场验证的方式招生,实行公安、住建、教育等部门联动的网络报名审核机制。

  3.继续实行排序录取。继续坚持“人房户一致”优先,坚持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情况除外)的政策。对片区内适龄儿童按有房有户、有户无房第一类(个人户口)、有房无户、有户无房第二类(公共集体户口)、无户无房等情况,排序录取入学。对于人户分离、空挂户等特殊情况,没有被片区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到其他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入学。

  4.确保入学材料真实有效。各学校要规范学生信息采集,学生信息采集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学生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 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破坏招生秩序,弄虚作假,有失诚信的,一经查实视其情节做出处理:七里河区户籍儿童将不再享有片区学校的入学资格,由区教育局招生工作办公室按“相对就近且有学位”的原则统筹调配入学;随迁子女将不再享有七里河区学校入学资格。

  (二)初中阶段

  初中招生继续按照“免试入学、相对就近、对口划拨、兼顾户口”和“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采取对口划拨方式入学。我区初中招生对口划拨方案经市教育局审批,由市教育局统一向社会公布。对口划拨分配依据为2023年9月30日之前我区上报市教育局备案的小学毕业生信息库。城市四区的小学毕业生不允许跨区流动入学。

  (三)高校及事业单位所办学校招生

  兰州理工大附属小学招生工作由七里河区教育局统一管理。在确保兰州理工大教职工直系子女入学的基础上,小学继续采取划片招生,初中继续采取对口划拨招生。小学招生具体划片方案由七里河区教育局确定,初中招生具体划拨方案由市区联合招办确定。兰州理工大职工子女入学,应由高校人事部门出具正式函件进行统一认定。小学由招生学校提前进行初审并报区教育局教育办审核备案,初中由招生学校提前进行初审并报市、区联合招办审核备案。兰州理工大附属小学招生报名必须在我区的统一招生平台中进行,不得擅自招收片区之外的“联办、共建”等单位职工子女入学,不得无故拒绝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对于不按招生规定、不纳入统一平台所招学生将不予审批学籍手续。

  (四)民办学校招生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民办学校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原则,学府致远学校小学部可通过区教育局统一指定的招生平台和公办学校同步进行网上报名招生。如果学府致远学校(包括中小学部)和凯文中学(初中部)在网上统一报名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在秋季开学前可补录有就读意愿的外地回兰学生及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但不得录取其他学校已录取的学生。学府致远学校和凯文中学在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学校招生简章及公告,须报七里河区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公布。招生简章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收费标准、招生形式、办学特色等,宣传内容要实事求是,不得夸大宣传误导学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签订协议书等不正当方式招揽生源。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统一的片内招生和划拨分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对应片区公办学校入学,若无空余学位,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放弃录取;放弃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且小学学生将不能享受小升初对口划拨政策、初中学生将不能享受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对口分配政策。

  (五)政策性保障群体招生

  1.全力保障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各校要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不断完善相关措施,合理确定入学条件,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切实保障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应入尽入。学校要实行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加强对随迁子女的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2.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能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开展送教上门服务,严防因残失学辍学。

  3.落实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各校要依据相关政策和程序,妥善安排入学。在七里河城区工作生活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适龄儿童,可在城区小学入学报名招生系统“政策性保障”栏提出申请,经学校认定后入学。

  五、招生日程安排

  (一)6月12日,由区教育局和区宣传部通过报刊、网站、七里河教育微信公众号、QQ群和企业微信群等渠道统一向社会公布《2024年七里河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辖区各小学于6月24日至30日公示《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简章》要明确招生条件、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招生办法、报名网址以及家长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资料等,同时各校要做好招生的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

  (二)7月1日-7月5日,网上报名,各校在网上进行预审信息(学校审核后立即给家长手机发送提示短信)。

  (三)7月6日-7月9日,学校现场审核证件(学校审核后立即给家长手机发送提示短信)。

  (四)7月11日,学校对适龄儿童进行网上录取工作(录取结果学校立即给家长手机发送提示短信)。

  (五)7月12日-7月13日,区教育局对辖区内未被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进行调配。

  (六)7月14日,公示新生名单,新生报名注册。

  (七)9月30日,前各校完成一年级新生学籍的录入和注册工作。

  六、网上报名需准备的证件资料

  (一) 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和法定监护人在辖区内的房产证(或网签过的购房合同)等基本证明材料。特殊情况的如有户无房还需提供监护人在城市四区无房证明。

  (二)本区乡镇特殊情况

  因我区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居住地小学已整合撤并,家长在七里河城区务工且户籍是本区乡镇整合撤并小学区域内的常住适龄儿童。需提供:原籍户口簿原件、城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区拆迁办签订的拆迁协议或当地学校整合撤并证明(学校整合撤并证明由当地中心校出具)。

  (三)优抚政策照顾对象

  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需提供:相关照顾文件和证件。

  (四)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需提供:原籍本人户口簿原件、现住地监护人居住证(《甘肃省暂住登记凭证》等无效)、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居住证办理截止时间:2024年6月30日(含)之前。

  七、招生顺序

  学校按以下顺序审核证件并确认招生顺序:

  (一)有房有户的适龄儿童(A类);

  (二)有户无房第一类(个人户口)的适龄儿童(B类);

  (三)有房无户的适龄儿童(C类);

  (四)有户无房第二类(公共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D类);

  (五)无户无房的适龄儿童(E类)。

  学校按照以上顺序,依据招生计划录满为止。未被录取的各类适龄儿童,学校要依据政策向家长和学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且由区教育局招生工作办公室按“相对就近且有学位”的原则调配入学。对不服从调配的适龄儿童,区教育局招生工作办公室再不进行第二次调配,视为自愿放弃在七里河区公办学校入学资格。

  八、录取流程

  (一)本区户籍、照顾政策适龄儿童报名录取流程

  七里河区户籍适龄儿童采用“网上入学申请、现场审核、自主录取”+“调配入学”的办法。

  1.网上入学申请:监护人登录七里河区小学入学报名招生系统(网址详见学校《招生简章》),录入个人信息,选择片区学校(只选1所学校)。

  2.现场审核:监护人根据入学报名招生系统通知,持证明材料到片区学校进行资料审核、类别认定,政策性保障入学资格认定。学校依据落户时间和购房时间等对各类别适龄儿童进行排序。

  3.招生入学:学校按顺序依次对户籍是七里河区的片区内适龄儿童进行录取。如果因招生计划限制,无法将某一类适龄儿童全部录取,则按落户时间和购房时间的顺序等,依次录取。超计划及优抚政策照顾对象、集体户、公共户、挂靠户、空挂户等“房户不一致”的适龄儿童;不符合六年一个学位政策和因故放弃民办学校入学的适龄儿童,将由区教育局招生工作办公室在全区范围内,按“相对就近且有学位”的原则调配入学。

  4.注册报名:适龄儿童根据入学报名招生系统通知或短信提示到学校报名注册。

  (二)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适龄儿童报名录取流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等适龄儿童采用“网上入学申请、现场审核、自主录取”+“调配入学”的办法。

  1.网上入学申请:监护人登录七里河区小学入学报名招生系统(网址详见学校《招生简章》),录入个人信息,选择片区学校(只选1所学校)。

  2.现场审核:监护人根据入学报名招生系统通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片区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和类别认定,学校依据购房时间和居住证签发时间等对各类别适龄儿童进行排序。

  3.招生入学:学校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按顺序依次录取。未被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招生工作办公室根据全区学位空额情况,按“相对就近且有学位”的原则调配入学。

  4.注册报名:适龄儿童根据入学报名招生系统通知或短信提示到学校报名注册。

  九、一年级招生计划

  2024年七里河区城区学校一年级计划招收163个教学班,8829名适龄儿童;农村学校学位充足,满足上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学校全部接收。

  十、学校招生片区

  2024年七里河区小学一年级招生片区:点击查看

  十一、招生规范

  (一)严格招生行为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教学厅〔2019〕8号)、《兰州市中小学招生工作“十不准”》《兰州市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十项规定》《兰州市治理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招生办法和程序开展工作,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提前组织招生,严禁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争抢生源。严禁借招生入学工作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辖区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学生和按规定应接收的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及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各学校要及时按要求向区教育局招生工作办公室报备各类招生工作材料,包括招生简章、招生方案、招生领导小组、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情况等。

  (二)严格控制班额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市区教育局《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加强学籍管理,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为了保障充足的适龄儿童学位,结合我区实际,就学压力较大学校的班级学生数可控制在55人以内。对超出招生计划的学校将予以严查,超计划学生不予注册学籍。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三)严格控制择校

  严禁违规跨区域、跨片区招生,即户籍是城关区、安宁区和西固区的适龄儿童原则上不得在七里河区入学。严格执行“凡小学阶段择校入学的学生小升初不得享受对口划拨” 和“凡初中阶段择校入学的学生中考不得享受优质高中对口分配名额”政策,严格控制学生非正常流动。如果对口学校招生计划已满,由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调配入学的学生不认定为择校生。

  (四)严格均衡编班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确保各班级生源结构均衡、师资配备均衡、办学条件均衡。不准举行任何名义的新生摸底考试,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实验班。

  来源:七里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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