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榆中县第三幼儿园2021年秋季小班招生简章

导语 榆中县第三幼儿园2021年秋季小班招生启事发布啦,2021年8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登记报名。

  兰州榆中县第三幼儿园2021年秋季小班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阡陌院一期小区内居住的年满3周岁(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身体健康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范围

  榆中县第三幼儿园优先招收阡陌院一期小区的适龄幼儿,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招收其它户籍范围内幼儿。

  具体招生按以下分类依次进行招生。

  A类:阡陌院一期小区的适龄幼儿

  1.有房有户。幼儿户口在阡陌院一期小区,与法定监护人户口一致,监护人为户主,且户籍与房屋产权一致,房屋产权须为法定监护人所有(人、房、户一致)。

  2.有房无户。持有阡陌院一期小区购房协议(合同)(私自交易的购房协议需要提供公证处的相关手续)的住户适龄幼儿。

  B类:其他户籍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人数

  2021年秋季小班招生共计90人。

  四、报名时间

  2021年8月16日—18日。

  五、招生办法及程序

  1.登记:2021年8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登记。

  2.摇号:根据登记人数,幼儿园决定是否摇号,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榆中县第三幼儿园公众号。

  3.注册:摇号中签的幼儿当场注册报名,注册日期当天未注册视为放弃。

  六、招生地点

  榆中县第三幼儿园操场(阡陌院一期小区院内)。

  七、注意事项

  (一)报名所提交的材料

  1.人房户一致的原件:户口簿;房权证(购房合同)。复印件:户口簿幼儿页、户主页、监护人页;房权证(购房合同)。

  2.有房无户的

  原件:房权证(购房合同);私自交易的购房协议需要提供公证处的相关手续。

  复印件:户口簿幼儿页、户主页、监护人页;房权证(购房合同);私自交易的购房协议需要提供公证处的相关手续。3.其它户籍幼儿需提交材料原件:户口簿。复印件:户口簿幼儿页、户主页、监护人页。注:以上复印件A4纸单张复印,复印清晰,查看原件,复印件留档。对于提供虚假户口的,取消入学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家长自己承担,幼儿园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家长需妥善保管好幼儿信息登记表,遗失不补,登记号不得转让、顶替。

  (三)如需摇号,登记信息的幼儿家长务必持幼儿信息登记表按要求参加摇号,具体摇号时间、地点请关注榆中县第三幼儿园公众号。

  (四)在第二幼儿园、锦墨院幼儿园等其他公办园登记的幼儿,本园不予登记;本园登记的幼儿,也不得再在其他园登记。凡同时在两所公办园登记的幼儿,一经发现,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五)现役军人子女、紧缺人才子女、港澳台胞子女、抗疫英雄子女、全国劳模及对榆中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人员的子女,凭监护人的户口簿或房产证、单位证明及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到幼儿园就读。

  (六)防疫要求:请来园登记的家长佩戴口罩、自觉排队、保持一米线距离、主动出示健康码,做好个人防护,入园时遵守幼儿园疫情防控相关制度及要求,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测量体温及登记工作。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兰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榆中幼儿园】可获2021年榆中县幼儿园招生政策、各幼儿园招生时间、幼儿园名单、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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