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甘肃省汽车报废/置换以旧换新补贴标准+申请材料

导语 甘肃省发改委、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发改环资〔2024〕57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甘肃汽车以旧换新补贴2024

  (一)汽车报废更新

  1.补贴时间及标准。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购买纳入工信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报废机动车须在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且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购新车应登记在本人名下。

  2.补贴申请资料。提供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车辆识别代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车辆识别代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向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材料并申请补贴。

  (二)汽车置换更新

  3.补贴时间及标准。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乘用车,且于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省购买新车、开具销售发票,并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按照“同一辆新车不能同时享受报废更新补贴和置换更新补贴”的原则进行补贴。对购买总价3.8万元(含)以上、纳入工信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5万元,购买总价8万元(含)以上的燃油乘用车补贴1万元,转让的乘用车应当于2024年7月25日前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

  4.补贴申请资料。车辆转让人与新车购买人为同一人,车辆转让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正反两面)、二手车交易市场或具有二手车交易资质的汽车经销企业出具的车辆转让凭据(转让合同、销售发票)、转让后车辆所有权发生变更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所购买新车车辆识别代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向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材料并申请补贴。

  来源:甘肃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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