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岷县疫情防控通告(第88号)

导语 所有来(返)岷人员在抵岷前3天须向所在村(社区)、单位、宾馆酒店报备。抵岷后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岷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第88号)

  8月20日,安定区在连霍高速G30定西服务区(定西市安定区十八里铺高速服务区)发现一例核酸检测阳性人员,该人员为过境人员,近7日内有西藏、青海等涉疫地区旅居史。我县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增加,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各项措施,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输入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请近7日内有西藏、新疆、海南、浙江、青海、四川、内蒙古、陕西等涉疫省份相关市州、县区旅居史人员,尤其是西藏拉萨、新疆乌鲁木齐、伊犁、海南三亚、浙江金华等地旅居史人员,或接到各级疫情防控部门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以及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住宿宾馆报备,按要求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所有来(返)岷人员在抵岷前3天须向所在村(社区)、单位、宾馆酒店报备。抵岷后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对因瞒报、谎报、迟报和不履行个人防控责任造成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来(返)岷人员要积极配合“两站”及各交通检疫点查验工作,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坚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喷嚏咳嗽有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

  四、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信息动态,非必要不前往。密切关注个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前往正规医院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岷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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