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加强入境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导语 11月27日,甘肃省武威市报告1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11月28日,该境外输入性无症状感染者转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兰州将进一步加强入境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为全力做好兰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境外疫情输入,确保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入境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各区县要对已在第一入境地集中隔离14天的来兰返兰人员,核验核酸检测证明和集中隔离14天证明,并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和第7天、第13天两次核酸检测措施;对无法提供集中隔离证明的入境人员,应落实集中隔离14天管控措施

  二、入境来兰返兰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接待单位或住宿酒店如实申报健康登记,自觉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三、入境拟来兰返兰人员,无论是中国公民还是外籍人士,须提前向目的地所在区县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身份信息、健康状况、出发国家、入境时间、入境口岸、航班车次、抵兰时间等信息,由相关区县核验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证明,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四、宾馆、酒店等经营主体要落实境外来兰返兰人员住宿登记报告责任,办理境外来兰返兰人员入住登记时须第一时间向街道(乡镇)、社区(村组)报告,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五、对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病毒传播或造成传播危险的境外来兰返兰人员,由公安机关负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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