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关区取消任何形式聚集聚会

导语 面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兰州市城关区2月5日发布通告决定,取消任何形式的聚集、聚会,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

  随着节后人员返程高峰到来,兰州市城关区疫情防控形势更趋严峻。为坚决遏制疫情蔓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今日(2月5日)起,兰州市城关区各街道社区将再次对辖区范围内来兰返兰人员进行彻底摸排,请辖区内所有来兰返兰人员特别是从武汉及湖北、浙江、广东等疫情较重地区来兰返兰人员,务必在来兰后立即向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区如实报告自己的旅行史、居住地址、接触人员等重要信息(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并自觉在居住场所进行为期14天的居家隔离观察,隔离期间不得接待任何客人。隔离期满14天后,要向居住地街道社区报告并进行相关检测,确定无症状后解除隔离。

  二、虽未外出,但与疫情较重地区来兰返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居民,也要及时向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区如实报告上述信息。

  三、要严格执行发热、咳嗽症状报告制度,凡出现发热、咳嗽症状的人员,本人须第一时间向居住地街道社区报告。

  四、在疫情防控期间," 红事 " 一律停办," 白事 " 一律从简,并提前向所在街道社区备案。取消任何形式的聚集、聚会。

  五、所有出租户、房屋中介机构暂停出租业务,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擅自将房屋出租给个人。对已租住的租户,房东须承担监管责任,主动向所在街道社区报告租赁人员情况。

  六、欢迎广大市民群众将各类来兰返兰人员情况向所在街道社区及时进行反映。

  七、对所有来兰返兰人员和与疫区人员有过接触,但没有主动向街道社区如实报告情况的,或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个人及出租户,一旦发生疫情或造成疫情传播,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本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兰州市城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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