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职)人员(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五七工家属工、被征地农民每人每月增加29元。甘肃省养老金调整标准详见全文。
2025年甘肃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办法和标准
(一)定额调整
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职)人员(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五七工家属工、被征地农民每人每月增加29元。
(二)挂钩调整
1.与缴费年限挂钩。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职)人员(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部分,月增加12.8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增加0.5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五七工家属工、被征地农民,月增加12.8元。全部缴费年限中不含特殊工种、高海拔地区等折算年限。
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企业退休(职)人员(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五七工家属工、被征地农民),以本人2024年12月份的基本养老金(含12月份办理退休手续人员核定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0.5%;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以同类人员2024年月平均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0.5%。
(三)倾斜调整
1.2024年12月31日前,企业(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五七工家属工、被征地农民)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年满70周岁至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4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29元。年龄计算以退休审核机关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2.企业(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五七工家属工、被征地农民)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按参保单位所在地确定的一至五类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按地区类别分别增加1元、2元、3元、9元和14元。
3.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本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3408元的,调整到3408元。
来源:甘肃省人社厅
▶更多服务:>>兰州微信办事专题页面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兰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养老保险】可获甘肃养老保险改革政策、延迟退休年龄计算、退休手续办理、养老金测算入口、养老保险办理指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