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供暖缴费通知汇总(持续更新)
导语 兰州市供热期为当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供热单位不得擅自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止供热。兰州暖气缴费最新通知汇总详见全文。
兰州市供热缴费最新通知汇总2024
目前多家供热公司发布最新公告:
供热公司 | 办理业务 |
兰州新诚热力 | 缴费+报停 |
兰州新区双良热力 | 报停 |
兰州热力范坪热网 | 缴费+报停 |
兰州新区市政热力公司 | 缴费+报停 |
兰州诚谊热力 | 报停 |
兰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报停 |
华能兰州热力运营中心 | 注水打压 |
需要供热的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执行国家供热计量和分室控制的强制规定,应当执行国家建筑节能标准。
不符合供热计量、分室控制和节能标准要求的既有建筑,应当限期实施改造。改造期限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老人或行动不便的人士可通过小区张贴的通知公告、对应营业网点电话联系收费人员上门收费。用户在核实收费人员工服、工牌等信息后可在家缴纳热费,可采用现金、刷卡等方式进行缴费,由收费人员辅助在线领取电子发票和明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兰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供暖】可获兰州供暖投诉电话、供暖具体时间、暖气缴费优惠、供热缴费/停暖办理、暖气收费标准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