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直公积金缴存人死亡怎么提取?

导语 甘肃省直公积金缴存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只能提取缴存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详见全文。

  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须知

  1.提取范围

  只能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2.提取要件

  (1)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明材料;(2)公证部门出具的确认继承权、受遗赠权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要件中应明确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人);(3)缴存人死亡证明(死亡证、火化证、户口注销页、丧葬费收费单或被宣告死亡的法院生效判决书中的任意一项)。

  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5万元及以下的(不含未结利息),缴存人的父母、配偶或子女作为提取申请人时,适用简化办理程序,提供:(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2)缴存人死亡证明(死亡证、火化证、户口注销页、丧葬费收费单或被宣告死亡的法院生效判决书中的任意一项);(3)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能够证明提取申请人和缴存人亲属关系的材料;(4)提取申请人签署的《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承诺书》。

  3.提取时限

  缴存职工死亡后可办理。

  4.提取额度

  全额销户提取。

  政策来源: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点击查看

  多服务:>>兰州公积金办事攻略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兰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兰州/甘肃公积金提取(各种情况)办理指南、网上办理入口、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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