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职业培训券发放通知

导语 甘肃省近日下发《关于加快推进职业培训券有关工作的通知》,将于6月底前在兰州市、定西市完成职业培训券推广,详见正文。

  甘肃职业培训券发放通知

  一、总体要求

  2021年6月底前,人社部批准职业培训券试点的兰州市、定西市要完成职业培训券推广应用方案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在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上,开展职业培训券试点发放和应用工作。省厅加快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化建设,支撑试点应用,系统未上线前,兰州市、定西市可使用人社部平台开展试点发放应用。2021年9月底前,全省其余13个市州和甘肃矿区、兰州新区完成相关政策措施出台,开展职业培训券推广应用工作。2021年,全省职业培训券发券18.5万张,用券不少于1.85万张。各地职业培训券发放任务原则上按照省厅下达2021年培训计划人数50%考核,用券按照发券任务10%考核。

  2022年,面向所有参加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发放职业培训券,归集形成技能培训、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等证书信息,逐步积累形成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

  二、重点任务

  各地人社局要按照“突出重点领域、分步分类实施、创新方式方法”的工作原则,紧盯职业培训券发放、使用等关键环节和主要任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靠实责任,狠抓任务落实。

  (一)细化完善培训券配套政策。职业培训券集成了培训项目检索、培训报名、发券用券验券、培训打卡签到、资金申请审核、就业推介服务等功能,可实现引导培训、免垫资培训、实名制培训、真实意愿培训、精准培训、就业服务等多项目标。各地人社部门要积极会同当地财政等部门,聚焦企业职工、劳动用工及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充分利用职业培训券广泛触达、促进跨区域培训的特点,重点将企业职工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重点群体培训、创业培训等纳入职业培训券应用范围,充分发挥专账资金效能,制定完善当地相关政策措施,推进职业培训券线下、线上应用,引导职业培训理念转变和机制体制创新。

  (二)确定职业培训券发用模式。职业培训券发放应用是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要内容。从功能上支持有面值的“面值券”和无面值的“抵用券”;从发放模式上可分为主动领取的“通用券”和发放到人的“定向券”两种模式。 “面值券”支持领券以后不用缴费即可报名培训,通过已审核通过的面值来核拨补贴资金;“抵用券”作为核拨补贴资金的资质凭证,避免虚假培训。“通用券”支持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和培训机构,通过大数据比对提前定位适用人群并发券,引导其主动选择培训项目并报名培训;“定向券”通过券关联人,即培训机构确定培训人员名单后发放的培训券,劳动者在培训机构完成报名后,经培训机构上报,再生成电子培训券,供领取使用。各地可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推广”的原则,选择合适模式发用,第一阶段可采取“定向券”模式,具体可参考人社部职业培训券实施要点。

  (三)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券发用。各地人社局要结合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研究职业培训券的适用机构、适用项目、适用人群、发放规模、有效使用等关键环节,加强对行业企业、技工(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使用职业培训券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的服务指导,加强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在验券、结算、核销等方面培训,确保职业培训券各个环节顺畅应用。起步阶段重点使用职业培训券的定制、发放、领取、使用及验证、培训打卡签到、资金申请审核、查询统计等基本功能,根据各地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进展情况逐步使用培训报名、培训评价、培训证书查询、就业岗位查询及推介等拓展功能。

  (四)加快信息系统建设应用。职业培训券通过部里统一建设的全国社保卡服务平台发放,与各地现有职业培调实名制信息系统对接,串联业务与数据、线上与线下,中央与地方。省厅将加快建设全省统一的职业培训实名制监管信息系统,与人社部系统平台对接实现职业培训券发放。各地人社部门要认真梳理现有职业技能培训办理流程、培训项目、培训课程、培训机构、培训群体等,研究职业培训券应用场景,对省厅开展系统建设、完善功能提出意见建议。系统上线后各地要以全面推广应用职业培训券为契机,逐步将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全部纳入信息系统管理,强化培训监管。同时,要兼容现有传统培训模式,让有券劳动者和无券劳动者都能参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兰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培训劵】可获甘肃职业培训劵最新消息、各市州发放数量、领取方式、职业培训劵作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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