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最新印发《兰州市新生儿出生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
2024年底前,实现出生医学证明办理( 首签 )、本市户口登记(申报出生登记)1 岁以下婚内本市生育登记、预防接种证、社会保障卡申领、办理居民医保登记和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登记等新生儿出生服务“一件事”高效办理,一套材料、一次提交、一次受理、一次办结。
本市户口登记(申报出生登记)1 岁以下婚内本市生育,应当符合:
1、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婴儿的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2、大中专院校的已婚学生夫妻一方户口属学生集体户口,其配偶为家庭户口的,在学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应当在其配偶家庭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一方为地方居民的,所生子女应当在地方居民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 (母)亲的《户口簿》
3、父 (母)亲的《结婚证》
本市户籍人口 (含红古区、兰州新区、永登、皋兰、榆中县),在本市范围内任一派出所,可申请办理出生登记户口,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条件符合、资料齐全,予以当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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