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机关提出申请;男女双方或一方为甘肃省内常住户口的,可以到省内任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不予离婚登记条件: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的;
4、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1.男女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须持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若因户口携带不便或户口簿遗失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注明婚姻登记用途并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
2.男女双方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照片的身份证明);
3.现役军人需持军人证件、身份证及团以上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同意离婚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4.男女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5.男女双方的结婚证;
6.每人2张免冠2寸照片。
1.审核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资料;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取得《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3.一个月冷静期;
4.(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审核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自愿离婚协议书》等相关资料;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5.颁发离婚证。
城关区婚姻登记处
电话:0931-4663796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49号城关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
七里河区婚姻登记处
电话:0931-2302051
地址:七里河区建西东路388 号建西花园(区政府服务中心二楼西侧)
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免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兰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离婚】可获兰州离婚证补办指南、兰州离婚证登记流程、离婚协议书怎么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