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乡居民医保连续参保奖励从什么时候开始?

导语 兰州市自2024年起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连续参保奖励机制,连续参保报销比例提高。具体时间详见全文。

  兰州市城乡居民医保连续参保奖励时间:从2024年开始

  参加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继续参加我市下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自2024年1月1日起,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在现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1%。

  此后每年在我市连续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每增加一年其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累计提高比例不超过5%。中断缴费后再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按照初次参保报销比例执行。

  拓展:居民医保覆盖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非兰州市户籍居民也可在我市参保。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财政补助640元/人。

  城乡居民医保以自然年度为保险年度。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正常参保缴费期限为2023年9月10日至2023年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来源:兰州市医疗保障局(https://ybj.lanzhou.gov.cn/art/2023/11/2/art_15068_12843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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