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狗证年审怎么办理?

导语 为了规范养犬行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改善市容环境卫生,保障公众健康和人身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兰州市人大结合兰州市实际,制定条例。兰州犬证年审详见全文!

  兰州市犬证需要年审

  根据《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养犬登记实行年审制度。养犬人应当于养犬登记证书期满前三十日内,携带养犬登记证和犬只免疫证明到公安机关进行年度审验。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公安机关履行下列职责:

  (一)办理养犬登记和年审;

  (二)建立养犬管理和服务的电子信息系统,做到相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为公众提供养犬信息服务;

  (三)负责禁养犬的处理、没收,巡查、处理违法养犬行为;

  (四)查处犬只扰民、伤人引起的治安案件;

  (五)捕杀狂犬;

  (六)受理和处理违法养犬行为的举报、投诉;

  (七)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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