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兰州市城关区供暖报停指南

导语 城关供热分公司计划从2023年9月1日—2023年10月8日开展停暖的申报受理工作,办理方式详见全文!

  随着2023--2024年度采暖期的临近,为了进一步规范城区供热管理秩序,更好地服务好广大热用户,我公司计划从2023年9月1日—2023年10月8日开展停暖的申报受理工作。现就报停暖业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望广大用户转而周知,保证在受理期限内完成报停暖的申报工作,逾期我司将不在受理相关申请。

  (为更好的为用户提供便捷的服务,城关供热分公司为您提供停暖线上办理)

  一、申报停暖条件及手续办理

  具备报停暖的条件:

  1、具备室外分户控制,且阀门已自行关闭的热用户;

  2、老旧楼供热设施串联方式采暖的用户,请自行联系相关专业人员拆除供暖设备,并已连通屋内拆除暖气设施后的支线管路,拍照留存,不得关闭阀门,且在运行期保证我司人员上门复查;如长期无人,可以封条替代复查。

  3、不侵害其他用户采暖、不影响我单位正常供暖情况下;

  4、历年热费已结清的热用户;

  5、报停暖受理只接受本采暖期申报用户,不接受按月或其他方式申报。

  停暖手续办理:

  1、微信公众号办理:通过关注“城关供热”微信公众号,进入右下角点击“供热服务”→“停暖申报”申报停暖,按流程完成线上申报办理报停暖手续;

  2、营业网点办理:热用户请到房屋所在地就近的营业服务大厅,请携带产权人委托和身份证复印件,方可填写申请办理本年度报停手续。

  二、申报停暖时限及费用交纳

  申报时限:

  截至2023年10月8日16:00前,逾期不再受理,本供热期将按正常用热对待。

  费用交纳:

  报停程序审核通过后,按规定缴纳热费全价10%的基本热费;

  三、报停相关事宜

  1、申报停暖根据采暖季时限,实行“一年一申报一审核”,往年采暖季办理的报停暖手续在本采暖期不发生报停效力,需要报停的必须在当年采暖期重新申报;

  2、已办理报停手续,但在供热期间需恢复用热的,需重新进行手续变更,按正常采暖用户对待,并补缴90%采暖费;

  3、办理停暖业务的用户必须做好自用供热管道和户内水管的防冻措施,如发生管道遗漏纠纷,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线办理:

  为了有效应对常态化疫情防控,拓展服务多元化,充分发挥简单便捷的网络化服务优势,停暖申报与受理及费用交纳等业务均可采用微信公众平台办理方式,敬请广大热用户周知。

  用户可搜索城关供热微信公众号,方法:搜索公众号“城关供热”、或搜索“cggrkf”,关注添加。进入后点击“服务”→“停供申报”按照相关流程填写申报。

  营业网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兰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供暖】可获兰州供暖投诉电话、暖气不热解决方式、供暖具体时间、停暖办理方式、供热公司网点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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